轮台县昆鹏气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乙炔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19-01-14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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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昆鹏气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乙炔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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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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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价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评价范围是轮台县昆鹏气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乙炔生产及辅助设施、安全管理等。轮台县昆鹏气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新疆永胜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1994年涉足工业气体及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公司下设库尔勒鹏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县昆鹏特气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轮台昆鹏气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氧气、氮气、溶解乙炔、氩气、二氧化碳及各种高纯气体、标准气的生产、销售、运输和气瓶检测,气瓶维修等服务于一体的专业生产厂家。公司现有工程技术人员5名,专业生产技术人员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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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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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现状评价程序为: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提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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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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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表(SCL)、危险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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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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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轮台县昆鹏气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乙炔站的安全现状评价,本报告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议,并针对该厂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与该厂负责人交换意见。得出以下评价结论:经辨识该厂生产的乙炔属于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丙酮、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乙炔站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物质有电石、丙酮、氢氧化钠、硫酸、氮气、硫化氢、磷化氢。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噪声危害、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腐蚀灼伤、车辆伤害、违章操作、人为失误等。依据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厂区进行安全检查,乙炔站在选址、平面布置、工艺设备设施、危险有害因素控制、特种设备管理、气瓶充装、安全管理等方面都有较为可靠的安全性,针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建设单位已积极进行了整改。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乙炔生产装置危险度进行评价后结果显示:危险等级为Ⅱ级的单元有乙炔发生器等八个单元,占评价单元总数的88.9%,另一单元为Ⅲ级,占被评价单元总数的11.1%。根据危险度最大确定原则,从而可以确定乙炔生产装置的危险度为Ⅱ级,属中度危险。轮台县昆鹏气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乙炔厂安全设施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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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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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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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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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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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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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江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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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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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海、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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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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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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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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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海、杨传美、刘德华、夏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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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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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海、杨传美、刘德华、夏强、汪云鹏、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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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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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森、王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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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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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海、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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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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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5日,现场勘察周边环境,厂区现状、检查现场存在的问题、收集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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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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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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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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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4b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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