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油管理局供热公司前进锅炉房改造及城区热电联供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19-01-14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新疆石油管理局供热公司前进锅炉房改造及城区热电联供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
|
简介
|
评价范围如下:
1、在城南宝石路以北建隔压热力站;
2、前进锅炉房煤改气,保留原有一台70MW燃气锅炉,新增1台70MW燃气锅炉,将2台46MW燃煤锅炉换成2台70MW燃气锅炉,规模扩建至4×70MW;
3、新建的5座热力站及12座改造的热力站(永安5座,前进7座);
4、建设国电克拉玛依热电厂一次网末端至隔压热力站一次网供热管道;
5、建设隔压热力站至永安锅炉房、曙征锅炉房、前进锅炉房以及至胜利、东南、红山区域热力站的二级网供热管道;
6、新建调控中心。
|
评价过程
|
乌鲁木齐德诺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随即组建项目组,编制预评价工作计划,进行资料准备及专业分工。项目组成员与该公司有关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了交流,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遵循安全预评价导则的要求,对项目可研设计方案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到项目场址现场踏勘调研。在此基础上,对锅炉房改造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确定了相应的评价单元及评价方法,运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等方法对项目的安全进行评价,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经内部审核、审定、修改和综合整理,于2015年7月完成了本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预评价报告的评审稿。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
|
评价结论和对策
|
供热公司前进锅炉房改造及城区热电联供一期工程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项目建设条件。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曾红军
|
技术负责人
|
汪云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毛江运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曾红军、龚艳丽
|
报告审核人
|
汪云鹏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曾红军、龚艳丽、刘德华、夏强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曾红军、龚艳丽、刘德华、夏强
|
技术专家
|
王建章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
曾红军、龚艳丽
|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6年4月2日
主要任务:地理位置、区域位置、周边环境、建设规模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16年8月1日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11. b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