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2万吨/年氯化高聚物项目安全预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19-01-14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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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2万吨/年氯化高聚物项目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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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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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企业法人:宋晓玲
项目名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2万吨/年氯化高聚物项目
项目批复: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地点:石河子市北工业园区新疆天业集团天伟化工西面空地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投资项目类型:化工行业
生产规模:生产2万吨/年氯化高聚物。
建设内容: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化盐及盐水一次精制、盐水二次精制及电解、氯氢处理、高纯盐酸合成、氯气液化气化、树脂氯化等;辅助工程包括空压站、软水、冷冻站、敞开式循环水、质检办公、变电站、配电站等;储运设施包括盐场、原料树脂库、产品树脂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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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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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明确评价对象,收集资料,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调研;
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初步分析工程,识别危险、有害因素;
划分评价单元:按科学、合理的原则划分评价单元,便于实施评价;
选择评价方法:根据单元的特性,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
定性、定量评价: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装置的危害性;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做出评价结论:汇总前面各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和评价结果,经分析论证和定量计算,得出综合评价的结论;
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本项目劳动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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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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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法、预先危险性分析、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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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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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评价组认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2万吨/年氯化高聚物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有关项目设立方面的安全要求,评价组认为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中切实落实可研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后,安全生产条件是可以接受的。
对策措施:补充了防火、防爆、防毒措施、防尘、防毒措施、防噪声措施、防雷、防静电措施、抗震、防烧伤、烫伤措施、安全管理及其它方面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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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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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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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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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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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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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江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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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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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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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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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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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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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鹏飞、王超、刘德华、麻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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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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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刘德华、麻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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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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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鹂、王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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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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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鹏飞、王超、刘德华、麻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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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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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2017年9月30日,主要任务:与建设单位沟通与本项目有关事宜,本项目拟建场所区域位置和周边设施情况,总平面布置合理性以及收集其他项目相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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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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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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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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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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