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玛131浅冷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3-06-07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玛131浅冷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介 | 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是克拉玛依市富城能源有限公司直属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公司法定代表人:都炳锋,注册地在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三平镇永新路11号。 业务主要范围:未进集输系统的转油站(增压站)常年放空天然气、天然气处理系统检(维)修期间放空天然气、零星天然气回收处理为合格天然气,并采取管线输送进入新疆油田公司天然气管网及CNG槽车外运两种方式。其经营范围包括新疆油田公司所属零星天然气井、放空天然气及附属产品的开发生产、加工处理、储运、销售、天然气发供电等。 在玛131天然气处理站内有3套天然气浅冷处理设施,分两期建设完成。其中40×104Nm3/d装置和5×104Nm3/d装置在2019年建成,另一套最南侧40×104Nm3/d装置于2020年建成。天然气浅冷处理设施采用压缩、分子筛脱水、混合冷剂制冷、回收稳定轻烃。 本浅冷装置总规模85×104Nm3/d,装置操作弹性为50%~150%,装置的年操作时间330天,最低制冷温度-25℃。 |
评价过程 | 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灾害模拟评价法 |
评价结论和对策 | 结论:项目组认为: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玛浅冷装置采用的工艺、设备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现有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能满足装置安全生产要求,其安全生产条件状况是可以接受的,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建议:1、公司应加强装置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有效性,若发现过期或失效应尽快更换。 3、凡容易发生事故危及安全的场所和设备装置处,应按国家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4、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试验、校验,保证其完好有效。 5、加强设备防腐保温的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处理。 6、严格动火、用火管理,各防火区域要有明显的防火警示标识。确需动火,必须按程序经过审批,并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护。 7、进一步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使用培训及日常检查工作,确保应急物资的备用状态,过期、损坏的应急物资及时配备。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超 |
技术负责人 | 汪云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德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超、南森 |
报告审核人 | 陈冬梅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超、汪中宇、杨克明、袁中强、杨航、南森、谢尚涛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汪云鹏、汪中宇、王超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 王超、南森 |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3年2月1日,查看项目现场周边情况及项目现场生产情况,并索要评价所需资料,并与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交流安全评价相关事宜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23.2.26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