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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评项目

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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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 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合资企业,公司位于哈密伊吾县工业园区,占地14.27公顷。由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于2016年1月,出资方式: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65%股份,辽宁省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专利技术、工艺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设计等入股,占35%股份。该公司主要依托新疆哈密伊吾县的区域优势和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产业基础,以氢气和甲醇为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生产二甲基二硫(DMDS)。
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现役装置主要包括1万吨/年DMDS生产装置、7000吨/年硫化氢合成装置和配套的储运系统,以及供配电、给排水、仪表自控、采暖通风、消防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该装置于2016年1月份开始启动,由辽宁省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于2016年4月10日开始土建施工,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土建施工,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设备的安装施工,装置于2019年6月10日投料试车。
评价过程 前期准备;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确定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编制安全评价报告等。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灾害模拟评价法
评价结论和对策 结论:项目组认为: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现役装置采用的工艺、设备、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等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现有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能满足装置安全生产要求,其安全生产条件状况是可以接受的,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对策:1、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并持续跟进公司专项整治工作。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
3、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并持续改进。
4、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5、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的通知》(应急厅(2019)62号)的规定,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应急准备应贯穿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各环节、全过程。企业应遵循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规律,依法依规,结合实际,在风险评估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危害,持续开展应急准备工作。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使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效验、检修,并作出记录。检定标签应张贴在设备上。
7、在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存在的场所的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生产过程中应及时对损坏或模糊不清的指示性标识进行更换。
9、应注意检查和维护设备、储罐区等地方设置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并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保证其接地的可靠性,对不符合检测点应及时整改至检测合格,防雷检测应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10、现场作业人员不应使用产生火花的铁制工具,不准带火种,不能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和带钉鞋。加强现场管理,进入装置区应触摸人体静电释放装置消除静电。
11、企业在对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进行整改过程中,如涉及到动火作业应严格履行动火作业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中的相关要求,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12、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涉及到承包商入场作业应落实承包商管理相关制度,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签到安全管理协议,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凭证入场。施工前应进行安全交底,施工人员和设备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必须对承包商作业过程采取专人监护和全程视频监控措施,视频录像至少保存3个月备查。严禁擅自变更作业人员、地点和工(器)具。同时还应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应组织预演。
13、检维修过程中涉及到其他特殊作业,如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应落实审批制度,现场设置监护人员。涉及到交叉作业时应分别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夏强
技术负责人 汪云鹏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德华
评价报告编制人 夏强、南森、刘涛、谢尚涛
报告审核人 汪中宇、汪云鹏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夏强、南森、刘涛、谢尚涛、杨航、陈宏辉、袁中强、王超、赵珊珊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夏强、王超、汪中宇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夏强、南森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2.7.20,勘查现场的地理位置;勘查现场的周边环境;勘查本项目的社会环境;了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及配套依托设施情况,检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2022.12.31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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