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0万吨/年甲醇轻烃制聚丙烯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3-08-30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0万吨/年甲醇轻烃制聚丙烯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简介 | 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境内淖毛湖镇,是在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由北京惠尔三吉绿色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生产设备、场地、房屋、车辆租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服务;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化工技术、化工产品的研发、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化工技术咨询服务。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相关标准规范,设置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环保部),设置有1名安全总监,配置了5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生产装置的日常安全卫生监督、环境管理、消防建设、检查、指导、考核等管理工作及本装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
评价过程 |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事故后果模拟 |
评价结论和对策 | 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0万吨/年甲醇轻烃制聚丙烯项目的立项和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实现了“三同时”,主体工程和安全设施试运行状况正常,安全设施全部进行投用。本工程及与之配套的消防和安全设施、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该项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体系正常、安全、可靠,其安全生产状况是可以接受的。在本次验收评价过程中,建设单位能够积极配合,对评价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整改和落实。 哈密恒有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0万吨/年甲醇轻烃制聚丙烯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竣工验收的条件。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夏强 |
技术负责人 | 汪云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志强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夏强、马舒扬 |
报告审核人 | 陈冬梅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夏强、袁中强、汪中宇、陈宏辉、马舒扬、杨航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夏强、汪中宇、汪云鹏、陈宏辉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 马舒扬、夏强 |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2年7月20日,赴项目现场勘察项目建设情况及周边情况。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22年11月9日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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