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华泰隆化学助剂有限公司5000吨/年PVC助剂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3-09-07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华泰隆化学助剂有限公司5000吨/年PVC助剂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简介 | 乌鲁木齐市华泰隆化学助剂有限公司是PVC助剂生产企业。成立于2009年11月17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石化中路横支二巷165号),厂址位于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库国强,经营范围:过氧化二碳酸二-(2-乙基己基)酯【溶液中,含量≤77%】。终止剂、消泡剂、防粘釜剂、腐植酸钾、化学助剂的生产与销售。 乌鲁木齐市华泰隆化学助剂有限公司5000吨/年PVC助剂生产项目于2010年12月投产,分别于2011年、2015年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最新于2019年1月5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新乌)WH安许证字[2019]000001号,许可范围:过氧化二碳酸二-(2-乙基己基)酯、过氧新癸酸枯酯、叔丁基过氧新癸酸酯、过氧化二异壬酰(含量≤100%)、叔丁基过氧新戊酸酯[27%<含量≤67%,含B型稀释剂≥33%]、叔丁基过氧-2-己基己酸酯[52%<含量≤100%]、过氧-3,5,5-三甲基乙酸叔丁酯、1,1,3,3四甲基丁基过氧新癸酸酯等八种引发剂。产能:1700吨/年;2021年9月15日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换证,换证后许可范围:过氧新癸酸枯酯[含量≤77%含B型稀释剂≥23%]、叔丁基过氧新癸酸酯[含量≤77%]、过二碳酸二-(2-乙基己基)酯[含量≤77%含B型稀释剂≥23%]、二-(3.5.5-三甲基己酰)过氧化物[52%<含量≤82%,含A型稀释剂≥18%]等四种引发剂。 |
评价过程 |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
评价结论和对策 | 针对评价机构与专家组检查出的未整改项,企业制定了整改计划,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三次现场查看,与专家组进行了沟通,提出相关对策方案。2022年1月8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具了《关于米东区安委会对乌鲁木齐市华泰隆化学助剂有限公司的安全承诺》的文件,提出了五项监督落实整改的举措与承诺,申请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办理延期许可相关证件,尽快恢复生产事宜。 综上所述,通过对乌鲁木齐市华泰隆化学助剂有限公司5000吨/年PVC助剂生产项目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状况的检查分析及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评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的要求,以帮扶企业为目的,评价组认为:乌鲁木齐市华泰隆化学助剂有限公司按照评价公司及专家组的提出的问题,制定的整改计划与方案基本可行,在企业加强日常生产安全管理下,风险可接受,该公司5000吨/年PVC助剂生产项目,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志强 |
技术负责人 | 汪云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德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志强、马舒扬 |
报告审核人 | 汪中宇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志强、马舒扬、王超、袁中强、杨克明、杨航、赵珊珊、陈冬梅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超、李志强、汪云鹏、汪中宇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 马舒扬、李志强 |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10月28日,赴项目现场勘察项目建设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22年1月9日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