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晶羿矿业有限公司新疆精河县乌图劲水泥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 日期:2024-08-09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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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精河县晶羿矿业有限公司新疆精河县乌图劲水泥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简介 | 精河县晶羿矿业有限公司新疆精河县乌图劲水泥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为新建矿山,矿山位于博乐市128°方位,直线距离91km。位于精河县171°方位,直线距离29km,矿山为新建矿山,建设规模:210万t/a(块度≤800mm水泥用石灰岩原矿),矿山总服务年限20.42年(20年5个月),设计矿山采用纵向采剥法,工作面沿矿体走向或斜交矿体走向布置,垂直矿体走向推进,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36号令)等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的要求,精河县晶羿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德诺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新疆精河县乌图劲水泥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
评价过程 | 本拟建项目评价工作程序如下:前期准备;安全评价“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确定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 |
评价结论和对策 | 评价组认为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中切实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后,可以保证安全生产,建设方案可行。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冬梅 |
技术负责人 | 李志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德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冬梅、夏华林 |
报告审核人 | 王超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冬梅、夏华林、吴强、孙亮、杜国庆、张瑜、杨克明、夏强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志强、刘德华、夏强、夏华林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 陈冬梅、夏华林 |
现场勘查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6月12日,核查项目周边情况,收集部分图纸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24年6月26日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