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厂5号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 日期:2020-10-12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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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厂5号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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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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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热电厂5#炉出口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要求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的要求,但无法满足后续国家推进的超低排放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5号炉烟气脱硫和电除雾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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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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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遵循《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要求,对项目初步设计和竣工资料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于2020年4月21日到项目现场进行检查。收集了本项目相关装置的资料,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相应的评价单元及评价方法,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项目进行符合性检查评价,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制订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并落实,出具了整改报告。经评价组人员现场复查确认,整改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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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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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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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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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认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厂5号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在工程进行的各个阶段,关于安全“三同时”的工作要求、前提条件和工作控制等各个环节做到了适时实施,内容齐全。本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氨法》等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等的要求,本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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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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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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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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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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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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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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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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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金仁、董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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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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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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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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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中强、孙金仁、董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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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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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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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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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章、黄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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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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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金仁、董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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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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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组长及成员、业主陪同人员发现问题,了解项目的周边以及现场情况。(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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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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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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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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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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