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91-4823757
安评项目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厂5号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  日期:2020-10-12 

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厂5号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
根据目前热电厂5#炉出口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要求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的要求,但无法满足后续国家推进的超低排放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5号炉烟气脱硫和电除雾进行改造。
评价过程
项目组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遵循《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要求,对项目初步设计和竣工资料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于2020421日到项目现场进行检查。收集了本项目相关装置的资料,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相应的评价单元及评价方法,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项目进行符合性检查评价,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制订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并落实,出具了整改报告。经评价组人员现场复查确认,整改情况属实。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
评价结论和对策
评价组认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厂5号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在工程进行的各个阶段,关于安全“三同时”的工作要求、前提条件和工作控制等各个环节做到了适时实施,内容齐全。本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氨法》等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等的要求,本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袁中强
技术负责人
汪云鹏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德华
评价报告编制人
孙金仁、董哲
报告审核人
夏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袁中强、孙金仁、董哲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夏强
技术专家
王建章、黄鹂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孙金仁、董哲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勘察组长及成员、业主陪同人员发现问题,了解项目的周边以及现场情况。(2020421日)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2020716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其他
 
 

    

乌鲁木齐德诺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友好东巷11号佳雨中城14楼

业务部电话:0991-4512225

技术部电话:0991-4844663、4816920

传真:0991-4844663

2019© 乌鲁木齐德诺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新疆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