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玛18新建20万方/天浅冷装置项目安全预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1-07-24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玛18新建20万方/天浅冷装置项目安全预评价 |
简介 |
本项目拟建浅冷处理装置采用原料气增压、分子筛脱水、外冷脱烃回收混烃工艺。主要包括:进出站阀组橇、分离计量橇、原料气压缩机、分子筛脱水橇、外冷橇、低温分离及混烃回收橇、装车泵橇、装车鹤管橇、中控室橇等。处理站生产的商品天然气利用已建输气管道外输,生产的混烃在处理站储存后装车外运。 本拟建浅冷装置伴生气设计回收处理规模20×104Nm3/d,装置操作弹性为50%~150%,装置的年操作时间330天,最低制冷温度-25℃。 |
评价过程 |
前期准备;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确定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蒸汽云爆炸模拟评价法 |
评价结论和对策 |
结论:评价组认为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玛18新建20万方/天浅冷装置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能满足项目安全运行的需要,项目具备建设条件。 对策:1.原料气压缩机处应配置推车式灭火器。2.进出装置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管道,在装置边界处应设截断阀和8字盲板或其他截断设施,确保装置检修安全。4.防火堤或防护墙内地面应有由储罐基脚线向防火堤或防护墙方向的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排水出口应设有可控制开启的设施。5.在爆炸危险区内,除配电盘、接线箱或采用金属导管配线系统内,无护套的电线不应作为供配电线路。6.可能积聚可燃气体的石油天然气站场和储运设施,应按标准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并按巡检人员数量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配置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具备现场声光报警功能。7.配电间应有安全警示标志、配电柜前应铺绝缘胶皮。8.梯子、栈桥和护栏应齐全,可靠、安全通道应畅通。9.卸站台或车辆停靠点,应有接地干线(接地体)或端子排板。汽车罐车、装卸场所,应设防静电专用接地线。10.压力表的检定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检定。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检定日期。压力表检定后应当加铅封。11.安全阀的外部调整机构均应当设有铅封部位,以便调试合格后进行铅封。拆卸、重装、调试后应当重新进行铅封。铅封应当是必须被破坏才能进行调整的型式,并且以此识别承担调试的单位。12.混烃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装置或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装置。13.控制系统应设置UPS电源,并满足事故状态下(停电)30min的要求。14.在后续设计中完善原料气压缩机LPC系统的联锁逻辑图。15.建设单位在后续设计中完善关键联锁回路及主要控制回路图及说明。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汪中宇 |
技术负责人 |
汪云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德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汪中宇、南森 |
报告审核人 |
李志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汪中宇、王超、南森、麻劲文、赵立波、杨克明、陈霞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超、汪中宇、麻劲文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
汪中宇、南森 |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6.10,勘查现场的地理位置;勘查现场的周边环境;勘查本项目的社会环境;了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及配套依托设施情况。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20.7.10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