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正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储存和经营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1-08-10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伊犁州正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储存和经营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简介 |
本项目为甲醇的储存分装,总占地面积1875m2,建设内容包括甲醇储罐区、装卸车区、厂区道路以及办公区等。在储罐区设置一座50m³卧式埋地甲醇储罐,1台装车潜泵。储罐区东侧建设占地面积为72m2的办公区,包括监控室、值班室等。 |
评价过程 |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随即组建项目组,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计划,进行资料准备及专业分工。项目组成员与该公司有关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了交流,确定了本次评价的对象和评价范围。 项目组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遵循《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要求,对项目安全专篇和竣工资料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于2019年9月11日到项目现场进行检查。收集了本项目相关装置的资料,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相应的评价单元及评价方法,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项目进行符合性检查评价,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伊犁州正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制订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并落实,出具了整改报告。经评价组人员现场复查确认,整改情况属实。经内部审核、审定、修改和综合整理,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完成本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池火灾事故模拟评价法 |
评价结论和对策 |
结论:伊犁州正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立项和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实现了“三同时”,主体工程和安全设施试运行状况正常。本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公辅设施和安全设施、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该项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体系正常、安全、可靠。在本次验收检查评价过程中,业主积极配合,对评价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项进行了认真地核实、整改,制订了可行的整改方案。评价组认为:整改后的伊犁州正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储存和经营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其安全生产状况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对策:1、安全设施的更新与改进 1)定期进行防爆电气检测、防雷防静电检测。 2)出现泄漏等现象时应采取相应警示、及时维修和采取其它相应的安全措施。 3)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灭火器材应保证有效,消防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4)装卸车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带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护用具,各项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必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5)对安全标志应注意维护,发生损坏或丢失,要及时修复;通信、报警装置应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2、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完善与维护 1)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学习,补充完善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预案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2)加强防火教育,静电接地报警仪要经常检查与维护。 3)做好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检査,进行火灾事故及人员受伤抢救等训练内容; 4)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质量标准,严格规范人的行为,做到行为规范化、工作程序化、质量标准化。 5)进一步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员工搞好安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以及识别事故、处理事故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8)对罐区的安全状况应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储罐定期清洗,加强计量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物料泄漏;对可燃气体检测器、静电接地装置等经常性维护保养。 4、安全生产投入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5、其他方面 1)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2)应制定设备维护与保养安全管理制度,对储罐区装置设施维护与保养,确认机泵、阀门、仪表等设施状态正常完好。 3)必须委托具备危货运输资质的企业和符合危货运输安全标准的车辆承运;驾驶员、押运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4)严禁在储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5)要将本单位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告知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在紧急的情况应采取的措施。 6)储罐区储存介质安全技术说明书及标签应及时更新。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夏强 |
技术负责人 |
汪云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毛江运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夏强、林臻辉 |
报告审核人 |
王超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夏强、林臻辉、汪中宇、李志强、袁中强、麻劲文、宋宇兵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夏强、汪中宇、李志强、麻劲文、王超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
夏强、林臻辉 |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年9月11日,主要任务是收集与本项目“三同时”及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相关的资料,在此基础上,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项目进行符合性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19年9月27日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