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绿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塔河油田托普区块天然气回收站安全现状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1-08-11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新疆绿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塔河油田托普区块天然气回收站安全现状评价 |
简介 |
新疆绿环公司托普区块天然气回收站,天然气处理规模为3600万Nm³/a(10万Nm³/d),混烃产量(主要成分为戊烷)1080t/a(3t/d)。从TP12-Q1、TP12-8井口管线来气到净化天然气注入管网,副产品混烃储存及装车工艺过程中的设备设施,电气、仪表、消防等配套辅助设施。主要包括:加热节流撬,分离撬,分子筛脱水撬,压缩机撬,混烃回收撬,外冷撬、混烃储罐撬、成套成撬等。 |
评价过程 |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 |
评价结论和对策 |
项目组认为:新疆绿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塔河油田托普区块天然气回收站采用的工艺及相应设备符合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站内、站外防火间距满足标准要求,现场问题整改完成后生产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安全生产要求,其安全生产条件状况是可以接受的。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超 |
技术负责人 |
汪云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德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尚涛 |
报告审核人 |
夏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超、谢尚涛、汪中宇、陈宏辉、袁中强、杨航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超、汪中宇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
王超、谢尚涛 |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5.15,项目组长及成员、业主陪同人员到现场勘察现场,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以及项目的周边环境,同时收集编制报告所需的资料。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20年12月4日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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