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30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安全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19-01-14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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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30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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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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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 2015 年疆内各机场航油保障量达到 66 万吨,其中支线机场保障量为 12 万吨,2020 年全疆达到 112 万吨,支线机场将达到 17 万吨。依据南疆各支线机场航煤需求持续增长的实际情况,塔河分公司依托资源和地域优势,拟新建航煤加氢装置,年生产30 万吨 3#喷气燃料,用以补充南疆及附近青海、西藏地区支线机场用油供应。本项目采用临氢法加氢工艺,年操作时间840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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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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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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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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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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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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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江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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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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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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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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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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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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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红军刘德华柏桦王超汪云鹏毛江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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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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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章黄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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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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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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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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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组察长及成员、业主陪同人员发现问题,了解项目选址的周边以及现场情况。(201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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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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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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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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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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