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3.75亿Nm3年煤制天然气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信息来源: 日期:2021-05-13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挂网信息表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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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3.75亿Nm3/年煤制天然气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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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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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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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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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伊宁县新疆庆华煤化工园区(伊东工业园区B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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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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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生 1839906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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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及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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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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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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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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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艳艳 何栋国
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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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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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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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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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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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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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强 徐艳艳 王超 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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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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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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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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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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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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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甲醇、氨、酚、正戊烷、煤尘、矽尘、其他粉尘、噪声、工频电场。
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中各检测点及岗位的检测结果基本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仅热电站-锅炉8m、1#锅炉15m给煤机、15m除氧器岗位的总粉尘及呼吸性粉尘超过标准限值。
各岗位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基本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仅备煤车间、空分装置、热电站、煤气净化、中心化验室岗位噪声强度超过标准限值要求,用人单位已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噪声耳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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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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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可知,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尚存在些许不足之处,用人单位还需要强化目前的管理,重视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并要求岗位人员正确使用佩戴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按照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和建议进行落实,该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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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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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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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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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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