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焦化厂VOCs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3-03-22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名称 | 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焦化厂VOCs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建设单位名称 | 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地址 | 改造项目位于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焦化厂厂区范围内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胡政、张晓霞 |
项目简介及建设规模 | 建设单位: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焦化厂VOCs治理项目 项目地点:本次改造项目位于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焦化厂厂区范围内。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投资:2158万 辐射源项:本项目不存在放射源 冷鼓区域:涉及尾气收集及处理的开放型槽罐、密闭槽罐共28处。 HPF脱硫提盐区域:涉及尾气收集及处理的设备或槽罐共14处。 氨苯洗涤蒸氨区域:涉及尾气收集及处理的槽罐或设备共7处。 粗苯区域:涉及尾气收集及处理的槽罐共11处。 油库区域:涉及尾气收集及处理的槽罐和鹤管分别为12处和4处。 生化区域:涉及臭味治理的污水池共16处。尾气处理点共计92处。 |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 / |
采样人员及时间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赵亚锋 |
评价组成员 | 贺洪征 |
报告审核人 | 刘德华 |
报告签发人 | 汪云鹏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煤焦油、煤焦油沥青挥发物、萘、苯酚、苯并芘、苯、甲苯、二甲苯、氨、硫化氢、氰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硫醇、非甲烷总烃、 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改造项目在可研中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并针对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建设项目若能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实施,在后期设计、施工设计和正式生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设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预计竣工投产后,在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本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业病危害预期浓度(强度)和接触水平可以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通过评审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2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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