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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评项目

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新增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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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名称 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新增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名称 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址 吉木萨县南部的石长沟与芦草沟之间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磊
项目简介及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新增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扩建、技改
项目投资:循环水余热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投资3000万元;污水氨氮吹脱项目1000万元;新建饱和塔项目投资500万元;25吨燃气锅炉脱硫脱硝改造项目200万元;新建焚烧锅炉项目500万元;脱硫升级改造项目1000万元;
建设地点: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干馏厂区内
辐射源项:本项目不存在辐射源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贺洪征、孙亮2023.7.19
采样人员及时间 郭红、毛玉静2023.9.18~9.20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王磊
项目负责人 贺洪征
评价组成员 孙亮、夏华林
报告审核人 王超
报告签发人 李志强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工程分析,识别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氨、氮氧化物、尿素、氢氧化钠、硫酸及三氧化硫、噪声、高温。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
1、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
各岗位接触的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硫化氢、氢氧化钠、硫酸及三氧化硫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脱硫升级改造项目外操工接触的一氧化碳、氨,新建饱和塔项目的原油外操工接触的一氧化碳、氨,动力外操工接触的一氧化碳,污水氨氮吹脱项目污水外操工接触氨等,上述岗位职业接触水平为Ⅱ级,建设单位应对其岗位操作工进行一般危害告知,即针对具体因素的危害进行告知。
2、物理因素检测结果评价
司炉工接触的工作场所高温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脱硫升级改造项目的外操工、污水氨氮吹脱项目的污水外操工接触的等效噪声强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岗位接触的等效噪声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正常生产后在保证现有各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运行,经现场检测,员工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在采取了本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因此,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总体可行、有效。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通过评审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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