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骏化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呼图壁煤炭分质利用氨烃联产项目(一期)甲醇制聚丙烯新材料安全预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19-01-14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衡骏化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呼图壁煤炭分质利用氨烃联产项目(一期)甲醇制聚丙烯新材料安全预评价
|
简介
|
本次评价范围为中衡骏化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呼图壁县煤炭分质利用氨烃联产项目(一期)甲醇制聚丙烯新材料项目界区内的拟建装置及设施,主要包括甲醇制烯烃装置、聚丙烯装置、自控仪表及储运设施,对工程涉及的主要物料、工艺单元、工艺条件、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及其他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预评价。
本工程的公用工程及消防给水等设施主要依托主体项目,由就近装置接入,依托的设施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
评价过程
|
乌鲁木齐德诺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随即组建项目组,编制预评价工作计划,进行资料准备及专业分工。项目组成员与该公司有关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了交流,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遵循安全预评价导则的要求,对项目可研设计方案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到项目场址现场踏勘调研。在此基础上,对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确定了相应的评价单元及评价方法,运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火灾爆炸指数法等方法对项目的安全进行评价,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经内部审核、审定、修改和综合整理,于2015年4月完成了本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预评价报告的评审稿。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火灾爆炸指数法
|
评价结论和对策
|
中衡骏化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呼图壁煤炭分质利用氨烃联产项目甲醇制聚丙烯新材料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有关项目设立方面的安全要求,评价组认为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中切实落实可研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后。安全生产条件是可以接受的。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曾红军
|
技术负责人
|
汪云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毛江运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曾红军、龚艳丽
|
报告审核人
|
汪云鹏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曾红军、龚艳丽、刘德华、夏强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曾红军、龚艳丽、刘德华、夏强
|
技术专家
|
彭桂林、王建章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
曾红军、龚艳丽
|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6年2月
主要任务:地理位置、区域位置、周边环境、建设规模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16年5月1日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