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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评项目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炔气除水优化项目安全预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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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
项目名称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炔气除水优化项目安全预评价
简介 本项目是对原有3#乙炔除水装置进行移位,涉及的工程包括2台除水洗涤塔、2台乙炔气冷却器、2台乙炔除雾器、2台洗涤水收集罐、4台洗涤塔循环泵等主要设备及其附属管道等设施。
评价过程 前期准备;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确定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
评价结论和对策 结论:评价组认为,新疆华泰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乙炔气除水优化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周边环境及平面布置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等法规标准的要求。地形地质无不良影响,气象条件及水文条件对安全生产不会带来明显的危害。项目周边环境无重要及人员集中场所,也无法律、行政法规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与周边的构建筑物安全间距符合要求,不会对周边人群造成伤害。设备选型、工艺方案、安全条件控制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危险有害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设计要求。因此,项目建成后安全条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项目建设条件可行。
对策:1、建议对管道的选型及选材符合要求,并且做好防腐蚀的措施。
2、建议应依据《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SH/T3082及原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安监总管三(2013)3号要求,设置仪表的供电电源,并根据用电负荷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及其对供电电源的可靠性、连续性的要求,生产装置的用电负荷应满足标准要求。
3、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的第4条的要求,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当有特殊要求,应急电源向正常电源转换需短暂并列运行时,应采取安全运行措施。
4、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的第3条的要求,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设备的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需求。
5、建议公司为操作人员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设施。
6、建议在后期的设计中应明确本项目需要量,并明确依托的富足量等内容,通过计算得出满足要求。
7、凡在开停工、检修过程中,可能有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0mm的围堰和导液设施。
8、管道应设置防腐蚀的相关措施。
9、洗涤水收集罐应设置液位检测系统。
10、工艺控制方面,后续设计应考虑控制信号线缆在迁建后对控制系统的影响。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夏强
技术负责人 汪云鹏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德华
评价报告编制人 夏强、南森
报告审核人 汪云鹏、陈冬梅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夏强、南森、杨克明、杨航、赵珊珊、刘涛、陈冬梅、刘德华、汪云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夏强、汪云鹏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夏强、南森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4.8.7 项目组长及成员、业主陪同人员到现场勘察现场,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现场问题,同时收集编制报告所需的资料。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2024.9.19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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