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厂安全环保设施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4-11-18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厂安全环保设施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
简介 | 1、对柴油装车线进行上装改下装,新增下装鹤位及配套定量装车系统; 2、新增MTBE卸车系统,新增摆动转子泵一台和配套卸车工艺管线; 3、原有汽柴油卸车系统改造,新增摆动转子泵两台和配套工艺管线; 4、汽油、柴油、甲醇储罐浮船改造,新增和改造后的内浮顶均选用不锈钢全接液组装式结构(金属蜂巢式),边缘密封选用弹性压力板全补偿+二次舌形密封。 5、储罐消防系统改造,将储罐原有的消防泡沫管道拆除,新增消防泡沫立管,将原有的横式消防泡沫发生器换成立式泡沫发生器。 6、VOCs治理项目,新增一台罗茨风机和配套工艺管线。 |
评价过程 | 前期准备;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确定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 |
评价结论和对策 | 结论:评价组认为,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厂安全环保设施改造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方面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可行。 对策:1、旧罐浮盘改造前应对其罐体进行安全评估,对底板、壁板进行测厚,判断其腐蚀减薄情况,保证在安全许可范围内。确认罐体无异常变形、罐体壁厚在可接受范围内。 2、后续设计补充内浮顶高度的说明内容,补充内浮顶高低液位报警和联锁的要求。 3、建议对管道的选型及选材符合要求,并且做好防腐蚀的措施。 4、在内浮顶拆除过程中,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风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适用的呼吸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绳等个体防护装备,作业现场存放的防护装备应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5、建议公司为操作人员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设施。 6、建议在后期的设计中应明确本项目需要量,并明确依托的富足量等内容,通过计算得出满足要求。 7、在储罐内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的防爆通信工具。 8、选用运行效率高、性能稳定、结构简单、维护方便的凸轮转子泵,要求整个凸轮转子泵组应在数据表所规定的全部工况下能有效地安全可靠连续运行操作。 9、转子泵泵体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至少应等于安全阀的设定值。 10、油气回收机泵,当操作负荷变换较大时,机泵宜采用变频调速装置。 11、在常温下正常工作8h,油气回收机泵的电机等发热部件表面最高温度不高于130℃ 12、油气回收机泵应能够无故障连续运行25000h(易损件除外)。 13、油气回收装置入口管道应设流量、温度、压力检测仪表。进、出气口应设置油气组分取样口或其他采样设施。 14、在油气回收装置进、出气口前应加阻火器。 15、油气回收装置所有设备、仪表、仪表盘,供电箱、电线保护管,包装电缆、钢带、支架槽板等均应依据相关标准进行电气连接和保护接地,应在明显的部位设置专用的接地栓,并有明显牢固的接地标志 16、对单台油罐,在内浮顶升起和油罐储油高度不大于3m的情况下,进油流速不得大于1m/s。 17、泵棚或露天泵站的设备平台,应高于其周围地坪不少于0.15m。 18、泵的出口管道宜设止回阀,止回阀应安装在泵出口管道的阀门与泵出口法兰之间的管段上。 19、后续设计应对内浮顶储罐浮船落底高度提出要求。 20、后续设计应明确新增卸车泵后是否新增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否新增灭火器材。 21、在新增卸车泵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可燃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m,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距地坪(或楼地板)0.3m~0.6m。 22、采用下部装车的常压罐车气相回路可能发生堵塞等情形,一旦发生该情况,应具备实现联锁停止装车的功能。 23、后续设计内浮顶储罐应设计液位低报和高报及连锁值。 24、内浮顶本身及其附属的密封装置、支撑结构等会占用一定的储罐内部空间。这些结构的存在使得储罐中可用于储存液体的有效容积相应减少。建议后续设计考虑罐体有效容积减少的影响。 25、钢储罐必须做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冬梅 |
技术负责人 | 汪云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德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冬梅、南森 |
报告审核人 | 汪云鹏、王超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冬梅、南森、夏强、杨航、刘涛、王超、刘德华、汪云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夏强、王超、汪云鹏 |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 陈冬梅、南森 |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7.26 项目组长及成员、业主陪同人员到现场勘察现场,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现场问题,同时收集编制报告所需的资料。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24.10.22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