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阜康凹陷阜东5井区侏罗系头屯河组油藏评价井2020年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1-07-24
附件2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阜康凹陷阜东5井区侏罗系头屯河组油藏评价井2020年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 |
简介 |
本工程拟在阜东5井区新建阜东-055-H、阜东-056-H两口评价井井口设施,采出的原油采用单井拉运方式外运,在拉油点设置储油罐、生产分离器、火炬等设施。 |
评价过程 |
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池火灾事故模拟评价法 |
评价结论和对策 |
结论:评价组认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阜康凹陷阜东5井区侏罗系头屯河组油藏评价井2020年地面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在落实建设方案和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其风险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具备工程建设条件。 对策:1、应选材合理并采取适当的管道布置和妥善的加固措施,应尽量避免设计缺陷,并定期检查管道的腐蚀情况。 2、在爆炸危险区内,除配电盘、接线箱或采用金属导管配线系统内,无护套的电线不应作为供配电线路。3、在区域内应采取消除或控制设备线路产生火花、电弧或高温的措施。4、按规范要求进行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防爆电气设计,电气设备防爆等级不低于ExdⅡBT4。设计选用安全可靠的无泄漏管阀配件,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5、有火灾危险场所严禁使用非防爆工具。6、设置在防爆区的有线仪表防爆等级不低于ExdⅡBT4 Gb,设置在防爆区的无线仪表防爆等级不低于ExiaⅡBT4 Gb。室外仪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现场仪表设备与电缆保护管之间电缆穿防爆密封接头挠性连接管。7、可能积聚可燃气体的石油天然气站场和储运设施,应按标准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并按巡检人员数量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配置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具备现场声光报警功能。8、可燃气体检测器设置应遵照如下规定:1)检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7.5m。2)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应根据气体的密度而定。当比空气重时,其安装高度应距地面或不透风楼底/地板0.3~0.6m;比空气轻时,检测器安装高度应高出释放源0.5~2.0m,且应在无强制通风设备的场所内,最高点气体易于积聚处设置检测器。9、电气设施检修时,配电室送电闸刀应挂“禁止合闸”标牌,应有专人监护。10、梯子护栏应齐全,可靠、安全通道应畅通。11、压力表的检定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检定。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检定日期。压力表检定后应当加铅封。12、本项目作业场所,应设置本安型消除人体静电装置。13、控制系统应设置UPS电源,并满足事故状态下(停电)30min的要求。14、在配电各回路设短路保护,防止出现短路故障时可迅速跳闸,避免了由于短路产生的高温、火花和电弧而引起的火灾事故。15、根据设备的额定负荷、短路电流确定配电电缆和配电开关,避免开关容量不匹配,失去保护作用,酿成火灾。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超 |
技术负责人 |
汪云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德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超、南森 |
报告审核人 |
汪中宇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超、李志强、南森、麻劲文、赵立波、杨克明、陈霞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超、李志强、麻劲文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
王超、南森 |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10.25,勘查现场的地理位置;勘查现场的周边环境;勘查本项目的社会环境;了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及配套依托设施情况。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20.11.30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