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2020年玛131转油站扩建及地面配套工程安全预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1-07-24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2020年玛131转油站扩建及地面配套工程安全预评价 |
简介 |
本工程拟对玛131转油站原油转输系统进行扩建,即在玛131转油站内预留空地新增1座两相分离器、1座除油器、1座分离缓冲撬、1台转油泵及配套公辅设施。本扩建工程完成后,玛131转油站转液规模可达150×104t/a。 |
评价过程 |
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危险度评价法 |
评价结论和对策 |
结论:评价组认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2020年玛131转油站扩建及地面配套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工程建设条件。 对策:1、本项目设施应有可靠的防雷装置,其防雷装置的设置应按GB50057和SY5984执行。防雷装置每年应进行两次检测(其中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2、在爆炸危险区内,除配电盘、接线箱或采用金属导管配线系统内,无护套的电线不应作为供配电线路。 3、在区域内应采取消除或控制设备线路产生火花、电弧或高温的措施。4、按规范要求进行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防爆电气设计,电气设备防爆等级不低于ExdⅡBT4。设计选用安全可靠的无泄漏管阀配件,确保生产 装置的安全运行。5、有火灾危险场所严禁使用非防爆工具。6、应按标准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并按巡检人员数量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配置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具备现场声光报警功能。7、梯子护栏应齐全,可靠、安全通道应畅通。 8、本项目作业场所,应设置本安型消除人体静电装置。9、控制系统应设置UPS电源,并满足事故状态下(停电)30min的要求。10、在配电各回路设短路保护,防止出现短路故障时可迅速跳闸,避免了由于短路产生的高温、火花和电弧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超 |
技术负责人 |
汪云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德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超、南森 |
报告审核人 |
汪中宇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超、李志强、南森、麻劲文、赵立波、杨克明、陈霞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超、李志强、麻劲文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
王超、南森 |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9.20,勘查现场的地理位置;勘查现场的周边环境;勘查本项目的社会环境;了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及配套依托设施情况。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20.11.30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