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35000Nm3/h制氢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19-01-15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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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35000Nm3/h制氢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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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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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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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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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甲醇厂区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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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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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宁:1307033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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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及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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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是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前身为克拉玛依市金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7月8日更名。注册地:克拉玛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资金1.1亿元。
公司是一家多元化经营的地方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炼油化工装置的建设,炼化设备和仪器、仪表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和维修。油品销售;网络工程;仪表与计算机运用项目的设计改造、安装、调试;计量器具的鉴定与维护等业务。
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租用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甲醇厂的用地,由于本项目在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厂区内部,该装置在运行过程中也要遵守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的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公用工程系统管网、生产中的应急救援、事故污水储存设施均依托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公司。
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35000Nm3/h制氢装置主要由原料加氢精制脱硫、蒸汽转化、中温变换、产汽系统、PSA氢气提纯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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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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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荣秋平
时间: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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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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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李志锋、何栋国、卢小亮
时间:2018年6月25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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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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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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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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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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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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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艳艳、王超、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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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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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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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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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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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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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有害因素:
CO、SO2、H2S、NO2的检测结果可知,各岗位接触化学有害因素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物理因素:
本项目的噪声检测结果可知,各岗位的噪声及高温的职业接触限值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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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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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危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CO、SO2、H2S、NOx、噪声、高温等。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工作场所中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值均符合标准限值的要求。
(2)职业病防护设施
企业已考虑到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防护要求,在设计、施工及运行期间落实项目初设提出的要求,采取防尘、防毒、减振、降噪、防暑防寒等防护措施,并在运行过程中对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较严重的工作场所进行治理,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企业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可有效降低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的健康危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要求。
(4)应急救援设施及管理措施
用人单位制定有《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并且制定有《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5)总体布局
企业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6)建筑卫生学
建筑卫生学的配置基本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7)辅助用室
厂区内设有男/女卫生间、男/女倒班休息室、职工食堂等,能够满足职工就餐需要,厂区内虽未设置浴室,但为职工在生活区设置有淋浴设施,基本满足现有人员的需求。
(8)职业卫生管理
企业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职业卫生应急预案、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人员为职业卫生管理者及劳动者进行培训,并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等。
(9)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体检委托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对本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一氧化碳、硫化氢、甲醇、氨、噪声)所有人员均进行了岗中的职业健康检查。2015年的体检结果发现有5人噪声禁忌人员,2017年的体检结果发现有2名噪声禁忌人员;现已调离岗位,男工为辅助生产岗,不直接接触噪声,女工调入主控室工作。
(10)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企业采取目前的管理,加强仪表维护及检维修制度,同时能够正确使用佩戴有效个体防护用品,人员实际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时间加权浓度,物理因素强度均可控制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以内。
综上所述,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35000Nm3/h制氢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及职业卫生管理尚存在些许不足之处,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进行落实,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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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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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实评价范围;
2)补充职业维护及防护评价有关内容;
3)完善企业岗位定员情况;
4)完善职业健康检查评价;
5)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其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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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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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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