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甲烷化装置主反应器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 日期:2023-09-26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名称 |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甲烷化装置主反应器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建设单位名称 |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地址 | 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庆华工业园新疆庆华煤制气一期工程甲烷化装置区域内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孙振海 |
项目简介及建设规模 | 项目名称: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甲烷化装置主反应器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庆华工业园新疆庆华煤制气一期工程甲烷化装置区域内。 项目性质:改造项目 项目投资:总投资2066.15万元,企业自筹 项目规模:装置气体处理量:464565Nm3 /h 建设内容:新增两台气体调节反应器及配套管线 辐射源项:拟建项目不存在放射源 |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 / |
采样人员及时间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刘博 |
评价组成员 | 贺洪征、赵亚锋 |
报告审核人 | 刘德华 |
报告签发人 | 李志强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结合可研究性报告及工程分析,识别本工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下: 化学因素:一氧化碳、甲烷、二氧化碳、铜及其化合物、其他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通过类比结果及拟建项目可研中予以明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拟建项目生产过程自动化、机械化、密闭化,有毒有害物料均为管道密闭输送,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建设单位在后期运行过程中执行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提供个人使用的合格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管理措施下,预计拟建项目作业人员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的预期浓度(强度)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图纸、文件等资料,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分析及评价,结论如下: 1、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拟建项目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燃气生产”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的“严重”的建设项目。 2、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噪声、高温、其他粉尘、铜及其化合物等。根据类比项目检测数据可知,类比项目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相关要求,因此,预计拟建项目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相关要求。 2、拟建项目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均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3、结合拟建项目工艺、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措施及人员作业方式、接触水平、接触时间和类比检测结果,拟建项目建成后正常生产情况下,预计作业人员在巡检作业过程中接触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可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4、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依托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有管理制度,卫生辅助用室依托车间(厂区)现有辅助用室及拟建的辅助用室,车间生活辅助用室包括(休息室、盥洗室、就餐场所等),项目建成以后,应结合本项目具体工艺补充完善职业卫生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可研中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并针对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建设项目若能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实施,在后期设计、施工设计和正式生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设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预计竣工投产后,在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预计拟建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业病危害预期浓度(强度)和接触水平可以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通过评审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23.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