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能万源化工有限公司24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3-05-22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名称 | 新疆中能万源化工有限公司24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建设单位名称 | 新疆中能万源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地址 | 昌吉州玛纳斯县塔西河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前杰 |
项目简介及建设规模 | 项目名称:24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中能万源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190600万元 建设地点:昌吉州玛纳斯县塔西河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24万吨/年三聚氰胺 辐射源项:本项目不存在辐射源 |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 / |
采样人员及时间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贺洪征 |
评价组成员 | 孙亮 |
报告审核人 | 王超 |
报告签发人 | 李志强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根据工程分析,识别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三聚氰胺)、氨、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碳、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通过类比项目检测数据及本项目可研报告中予以明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噪声 噪声是该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通过工程分析,结合类比项目检测结果,该项目噪声分布和强度预测如下: 本项目噪声危害主要来自各类机泵、风机及其他运转设备。综合类比项目检测结果分析,类比项目由于三胺装置存在加压工序,压缩机固有噪声较大,导致接触的噪声强度超标。本项目采用高压液相淬冷法,不存在气体压缩工序,不涉及高噪声的压缩机,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人员巡检作业,接触各高噪声设备时间短、频次低,使接触的噪声危害降低,预计各岗位接触的等效噪声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可借鉴类比项目运行管理措施,调整作业制度,对于接触高噪声设备岗位可实行多人轮岗作业制度,减少噪声接触时间,为所有噪声作业岗位职工配备防噪声耳塞或耳罩,要求职工在巡检时必须佩戴。通过类比项目噪声检测结果,建设单位作业人员若按要求进行防护,佩戴防噪声耳塞,在正常工作期间,预计接触到的噪声强度可满足接触限值要求。 2)化学毒物 类比检测结果表明,该类比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在正常作业情况下,定期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管道良好的气密性,防止跑冒滴漏,可有效减少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预计本项目作业人员接触工作场所中化学有害因素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高温 本项目的生产性热源、高温设备与管道均露天布置,且均做保温隔热层,设备露天布置,作业人员采用巡检作业,接触时间较少,生产装置区设置控制室,室内设置空调系统,因此,在正常工作期间,预计接触到的高温强度可满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工频电场 本项目新建的变配电线路电压为10kV,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较低,对人体危害小,人员巡检作业,接触频率低。根据类比检测结果,不存在工频电场超过国家限值范围的情况,预计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接触到的工频电场强度可满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可研报告及设计图纸、文件等资料,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分析及评价,结论如下: 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三聚氰胺)、氨、噪声、高温等。结合本项目工艺分析及人员作业方式、接触水平、接触时间及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评估,预计本项目建成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保证设备管道密闭,防止跑冒滴漏,作业人员接触工作场所中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及物理因素的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在本报告中对各生产岗位及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护均补充了相关的防护要求,在后续职业病防护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若能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预计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可得到有效控制。 3、本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的配置等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可研报告中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并针对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建设项目若能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实施,在以后的施工设计和正式生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设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预计竣工投产后,在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可以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因此,本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控方面是可行的。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通过评审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23.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