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业集团2023年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有机废气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3-08-01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名称 | 天业集团2023年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有机废气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建设单位名称 | 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地址 | 石河子市北工业园区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杜莹莹 |
项目简介及建设规模 | 建设单位: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业集团2023年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有机废气治理项目 项目地点:石河子市北工业园区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内 项目性质:改造项目 项目规模:一期臭气处理量:2500m3/h、二期臭气处理量:9000m3/h EPC合同签订金额:383.943万 |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 / |
采样人员及时间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刘博 |
评价组成员 | 贺洪征 |
报告审核人 | 刘德华 |
报告签发人 | 李志强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结合可研究性报告及工程分析,识别本工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下: 化学因素: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甲硫醇、二硫化碳、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噪声。 通过风险评估结果及拟建项目可研中予以明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拟建项目作业人员拟采取巡检作业,巡检作业接触时间短,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因此,预计本项目作业人员在正常的生产过程中接触工作场所中物理有害因素强度,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图纸、文件等资料,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分析及评价,结论如下: 1、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甲硫醇、二硫化碳、氢氧化钠。 2、拟建项目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均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的相关要求。 3、结合拟建项目工艺、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及人员作业方式、接触水平、接触时间和风险评估检测结果,拟建项目建成后正常生产情况下,预计作业人员在巡检作业过程中接触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可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4、拟建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依托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管理制度,卫生辅助用室依托原厂区现有辅助用室,厂区及各车间生活辅助用室包括(休息室、盥洗室、就餐场所等),项目建成以后,应结合本项目具体工艺补充完善职业卫生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可研中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并针对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建设项目若能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实施,在后期设计、施工设计和正式生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设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预计竣工投产后,在正常生产运行条件下,本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业病危害预期浓度(强度)和接触水平可以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通过评审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23.7.26 |